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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东天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访接待管理办法
作者:中共神东天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01月02日    点击量:1952    字数:1206


神东天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访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体现企业为员工办好事、办实事的服务宗旨,密切企业与员工联系,维护来信来访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接待行为,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与便民相结合原则;



(二)疏导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三)预防与调处矛盾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神东天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第二章  职责与范围



第四条  接待职责



 (一)接待来访、受理来信以及通过其他信访渠道(如电话、短信等)反映的信访问题;



(二)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三)承办各类信访事项并通报督查督办结果。



第五条  接待范围



(一)公司内部员工(含退休职工、员工家属);



(二)与劳务公司签订的派遗到公司内的劳务用工;



(三)与公司发生的签订有效合同的承包商;



(四)因煤炭生产引发的涉农问题中的当事人。





第三章 内容与方式



第六条 接待内容



(一)对公司及二级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集体或自身利益的合理诉求。



第七条 接待方式



(一)严格按照《神东天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来信来访接待、处置流程》进行接待办理;



(二)如来信是个例性的问题,采取单独投寄的方式答复员工来信;如来信具是有普通性的问题,除给来信者单独回复外,还要在集团网站上公开回应;



(三)定期或不定期举行领导信访接待活动。信访量大的单位要确立固定的时间,安排相关领导定期接待员工来访,当面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接访时间和频率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各级领导要认真阅批员工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帮助



员工切实解决问题。对影响面大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同志应亲自过问,一抓到底。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变员工上访为干部下访,帮助员工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八条 接待人员应态度和蔼、文明礼貌、认真耐心地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做好记录,并对其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的解答,对没有政策支持的信访事项,要耐心向来访人员说明情况。



第九条 处理来信,要认真登记并呈送领导批示后,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承办单位按时限及时办理、及时解答。因情况复杂不能按时办理的,应当及时申请延期并告知信访人。



第十条 接待人员不得接受来访人员的馈赠和宴请,亦不得要求来访人员为自己办私事。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神东天隆集团信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神东天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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