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十三五”规划的最大要务,也是“十三五”时期必须完成的目标。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之义就是保民生、促民生,将广大人民群众凝聚到追求幸福中国的目标上来。
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这也正是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不断攻坚克难,推进民生建设所坚持的原则与方向。
就业乃民生之本。就业稳则心定、家宁、国安,安居乐业是小康社会的最基本要求。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作为,简政放权,鼓励“双创”,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扩大了就业空间和容量,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实现了就业的稳步增长。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处于动能转换“衔接期”,确保就业稳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显得尤为重要。
教育乃民生之基。教育不仅关乎国家生存与发展大计,更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教育政策措施的一举一动,牵动着千家万户。提高全民教育素质、职业技能,亦是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缓解结构性失业的一大基础。目前,我国教育质量有待提高,教育结构与发展模式存在失衡、偏差,只有“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使教育真正成为面向全社会的教育,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难题。
收入乃民生之源。“十二五”期间,虽然GDP增速放缓,但居民收入一路走高。2011—2014年,扣除价格因素,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分别增长7.9%、10.1%。今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6%。增速不仅跑赢CPI,更跑赢了GDP。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居民收入占国民经济初次分配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但同时,还要看到目前收入分配结构不尽合理,收入差距仍然是百姓抱怨的问题之一。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完善个人税收制度,通过“扩中、提低、限高”,早日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分配格局,是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过上好日子的基本入手点。
减贫乃民生之幸。“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目前,全国还有7017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十二五”期间,我们尽了很大努力,每年平均减贫1000万人。“十三五”期间,扶贫减贫仍将是一项最艰巨的工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于农村贫困地区的脱贫。此次全会制定了“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要求,随着“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分类扶持贫困家庭”的扶贫工作在全国展开,“最后一群人”必将越来越少。
社保乃民生之依。“十二五”以来,我国已建立起世界上覆盖人群最多的社会保障网。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全民医保覆盖面超过95%,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11年上调,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2.6%,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望超额实现3600万套的目标任务。但目前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问题依旧比较突出,全面建成公平流动可持续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此外,全会在涉及民生领域还提到,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一系列的民生建设,都显示出党和政府在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持续探索和推进。
民生工作面广量大,所涉及的产业领域,也正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入手点。民生即民之生计,往小里说是柴米油烟酱醋茶,往大里讲是吃穿住行、生老病死,兼具经济、社会双重属性和意义,涉及芸芸众生、关系千家万户,既是内生经济的动力之源、更是长治久安的稳定之本。在通往全面小康社会的五年道路上,需要加快加强各项保民生、促民生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才能加速幸福中国的到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