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校长图布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至2015年,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将该校旧校区迎街底商出租,部分房租收入用于发放教职工津补贴,共计1500263.3元,校长图布信负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12月20日,市纪委给予图布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准格尔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杨忠义违规变相购置车辆问题。2013年5月,准格尔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杨忠义在没有车辆购置编制的情况下,向神华准能公司设备维修中心职工昊军租用1辆捷达牌小轿车作为该队执法用车,租期三年,租金共计87600元,并经口头协议,该车于租赁期满后归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所有。2016年8月4日,准格尔旗纪委给予杨忠义党内警告处分。
达拉特旗第十中学副校长刘守忠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6年2月6日、7日,达拉特旗第十中学副校长刘守忠为其女刘宇乐操办结婚庆典事宜,在达拉特旗晶晶宾宴城二次设宴41桌,邀请亲属、同学、同事共计223人(含74名服务管理对象)。宴会收取礼金7.8万元,其中服务管理对象礼金22200元。2016年9月22日,达拉特旗纪委给予刘守忠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自我约束。各级党委(党组)要抓好本地区本单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部署、检查、落实,夯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保持定力、步步为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中共鄂尔多斯市纪委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