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纪委对全区第八轮“拍苍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自治区纪委部署开展了第八轮解决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突出问题系列专项行动(简称“拍苍蝇”行动)。在第八轮“拍苍蝇”行动中,自治区纪委共向盟市纪委交办了77件问题线索。目前,已办结73件,共立案41件,已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其他处理6人,收缴违纪金额2.43万元。在已立案的41件问题线索中,有部分未结案,未对相关人员作出党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与第七轮“拍苍蝇”行动相比,第八轮“拍苍蝇”行动问题线索按期办结率和成案率均有所提升,特别是立案率大幅上升,按期办结率达94.81%,同比上升16.61%;已立案的问题线索共41件,占自治区纪委交办问题线索总量的53.25%,同比上升59.77%。
结合当前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自治区纪委对今后“拍苍蝇”行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统筹推进“拍苍蝇”行动与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通报指出,全区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是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提出的一项阶段性整治工作,是对解决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突出问题的再动员、再部署和再出发。对于“拍苍蝇”行动与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的区别和联系,自治区纪委已通过纪检监察内网、自治区纪委微信公众号、自治区纪委机关党建微平台和手机移动办公APP平台向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进行了解读。各盟市纪委要认真学习,厘清界限,把握重点,整合力量,协调配合,统筹推进“拍苍蝇”行动与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回应社会关切,以实实在在的反腐败工作成效来取信于民。
二是要在“拍苍蝇”行动中充分体现快查快结的要求。通报强调,自“拍苍蝇”行动开展以来,各盟市纪委在办理“拍苍蝇”行动问题线索过程中进展不均衡,每次通报总有个别问题线索不能按期办结。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盟市纪委要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纪委“快查快结”座谈会有关精神,牢固确立快查快结的意识,对“拍苍蝇”问题线索,坚决做到“快录快转、快处快核、快核快立、快立快查、快查快移、快审快结”,把快的意识贯彻到“拍苍蝇”行动全过程,优化工作流程,严格时间管理,强化过程监管,在快中体现担当、体现质量、体现效果。通报要求,各盟市纪委信访室在办理“拍苍蝇”问题线索中负总责,要加强对承办部门、单位办理“拍苍蝇”问题线索情况的督查督办、跟踪管理和审核把关,及时做好情况反馈工作。对承办单位、部门无故拖延,不能按期办结的,要及时进行约谈、问责,必要时由自治区纪委信访室直接进行约谈、问责。
三是要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报指出,各级纪委在办理“拍苍蝇”问题线索过程中,要把“四种形态”的要求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从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都要坚持纪在法前,从盯违法向重点盯违纪转变,从只盯大要案向更加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转变,从只盯少数向管多数转变,严格用党章党纪约束党员行为。在定性量纪时,不但看违纪事实和性质,还要考虑违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以及本人认错态度等因素综合考量,综合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真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
四是要加强对“拍苍蝇”行动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通报要求,各盟市、旗县(市区)纪委及“拍苍蝇”问题线索承办部门和单位,要对“拍苍蝇”问题线索立案后作出处分决定的,以及一些典型案例,及时进行统计,动态更新,做好“数据”回传,丰富“拍苍蝇”行动数据库。同时,要对“拍苍蝇”行动有关数据和情况进行分析和研判,“让数据说话,用数据说话”,从中发现问题,探索规律,破解难题。在对各类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廉政风险点,集中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教育和整治,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