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新常态下国民经济转型发展的坚实依托。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我们在国有企业改革的顶层设计中,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企业党的建设不动摇。
(一)
全面从严治党要在国企落地,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的重大政治原则,把党委会前置于董事会,让党的领导全面贯穿于公司治理各环节,确立党委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核心地位。
在决策层优化国有企业董事会的组成结构,确保决策科学,把好方向。一是选好执行董事。遵循执行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原则上不多于三分之一的要求,执行董事一般由董事长、总裁及其他若干名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具有较高专业素养、较深行业经营管理阅历的经营管理层核心成员担任,与党委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保证党对董事会核心成员的领导权和管理权。二是配好股权董事。解决目前股权董事来源单一问题,可以配备党委成员1—2名出任股权董事。建议可从企业现有的资深经营管理层中择优选出,让其退出管理层,进入决策层,让他们在本企业或同行业国有企业担任党委委员、股权董事。三是发挥好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不少于三分之一。
在执行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相结合,确保企业运营高效。建议国有企业分管人、财、物的关键岗位、重要人员,进入国有企业党委,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对于其他经营管理层人员,上级党组织可按照职业经理人的职业资质评价要素和任职条件,对职业经理人的政治素质、职业素养等进行考察评价,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程序遴选。董事会聘任职业经理人来参与经营管理,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建立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行业内顶尖的国内国际专业领军人才“来得了,留得住,干得好”;以经营管理层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在监督层有机整合国有企业监事会和纪委监督力量,纪委单向进入监事会,确保监督制衡,担好责任。建议要把党组织监督与公司治理监督有机整合起来,纪委书记进入监事会,担任监事会副主席,从而更加有效地行使党对国有企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关键岗位、重要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的监督,以及对企业财务、业务、内控等日常经营行为的检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严格日常管理,形成监督合力,推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监事制度,通过职代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充分发挥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门机构的职能作用,维护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大局。一是强化上级纪委对国有企业纪委的领导,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通过有效的组织制度保障,强化纪委对国有企业党委的监督职能,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二是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参与党委决策,在参与决策中监督,有助于过程把关,防患于未然;三是纪委接受党委的领导,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提出工作建议、协助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必须加强党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让各级领导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工作。
(二)
培养和造就大批忠于党和人民的企业家。他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实践者,是中国优秀企业家的典型代表。建立党委对公司治理的前置安排,这是战略安排、制度选择;加强党委对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和人才的正确领导,是战术实施、实施方案。
我们党有8900万党员,我国有1.7亿人受过高等教育,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在国有企业工作,并且绝大部分分布在重要岗位和关键技术领域,他们是党领导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中坚力量,是加强对国有企业人才领导的重点,也是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标准要求,选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通过实践锻炼,着重培养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吸引和安排更多年轻有为的市场化人才在国有企业承担重要职责,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坚持党管人才是中国特色人才制度优势的集中体现。通过在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中打造国有企业高素质人才队伍,一方面,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调动广大干部员工积极性和弘扬主人翁意识等方面的特殊的政治文化作用;另一方面,体现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全心全意服务职工群众。在国有企业各级干部员工中充分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体现事事有党的领导,处处有党的领导,时时有党的领导。
(作者系中央党校厅局班学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