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中央第二巡视组对鄂尔多斯市开展巡视“回头看”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突出问题,根据《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传导机制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纪委组织成立3个督导组,于7月12日开始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第二次督导。
本次督导工作采取召开汇报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和座谈等形式进行,聚焦2017年鄂尔多斯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辅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等内容开展,全面了解掌握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分析研究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切实解决“两个责任”压力纵向传导逐级递减、横向传导逐层递减的问题,让“两个责任”看得见、说得清、抓得起,可检查、可考核、可追究。